虽然有医学院的毕业证,实习医和住院医却还不是已经长全羽毛的鸟儿,而是尴尬的半秃子鸟。是学生吗?教授认为是。他们的工作时间已受到保护性限制,以让他们摆脱繁琐重复的临床工作,更专注于学术造诣。

法律说,恰恰相反。学生上课睡觉也就儿科会管,住院医玩忽职守却是要负责任的!官方称他们为职员,享受各种权利。但官方同样认识到住院医教育方面对医院的重要性。

现在的情况是,美国官方实行的联邦保险缴费计划(FICA)对雇主和职员都征收社保附加税,而对在学校参加服务工作且照常规律上课的学生实行免税,住院医是职员,但他们的工作也是一种学习。应该免税吧?

1990年以前这件事就这么凑合着,很多医院为住院医支付FICA附加税。明尼苏达大学闹事儿了,法院说:人家住院医的最初意愿是为了学习,而不是赚钱养家糊口,再加上98年全国住院医闹事儿要求FICA退款,法院就判了住院医免税。财政部只好妥协,新规定05年愚人节生效:好吧,免税!不过!全职雇员可不行啊,住院医你要是一周工作超40小时,绝不给你免!

“没有”医学教育和研究基金会(Mayo Foundation)和明尼苏达大学不服。它们来说理:住院医怎么怎么认真学习了,怎么怎么吭哧吭哧的钻研提高,怎么看怎么像个三四年级的医学生啊!

财政部回击,他们的律师指出:住院医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照顾病人上了,这就应视为雇员。这在法律上也是有据可查的。我们也是想让年轻大夫更早的进入社会安全保护体系啊!你不让他们交,对社会上好多人我们都交代不过去啊。

Mayo基金深深卷入其中:全年全美医院和医学院的此项税费高达7亿刀,而这些资源本可以用于照顾患者和医学教育。一名住院医一年从工资中扣除4000刀,这严重的影响了本就身负债务的他们,甚至影响到他们的专业性和职业选择。

于是,在这样一个好日子,2011年1月11日,最高法院以全票通过,财政部的做法真是既明智又完美!住院医就应该是社保系统的参与者和获益者。

这么判有这么判的道理。虽然可以边做医生边学习,但住院医和学生还是有本质差别的。医学生学习着一大帮各学科的知识,去临床实习也是不但任何责任的,住院医是工作人员。Mayo和明尼苏达不承认住院医给他们带来了经济价值,此乃狡辩之言。医院的运行离不开住院医的贡献,医院还经常拒绝花钱买时间,让住院医去学习,那儿省了,这儿可就省不了了!

说来说去,我们的主角——住院医们到底是捞了还是赔了?花钱买保险可能算不上赚啊赔的,不过此项法令一通过,他们的职工身份就确定了,一些工作权利,比如,解约金(包括医院关张)或参与家庭医疗计划受到了间接的保障。住院医也许还不是经久沙场的大夫,但是被法律认定为“非学生”就有了名分!归根结底还是有好处的!

来源: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》2011-1-12 观察

Residents: Workers or Students in the Eyes of the Law? Aaron S. Kesselheim, M.D., J.D., M.P.H., and Kirsten E. Austad, B.S. January 12, 2011 (10.1056/NEJMp1100414)

图片来源:dongch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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